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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诗社”老社长设立“龙湖文学奖”

文章发布时间:2014-11-07     发布者:卞东     阅读:292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文学奖”评选办法

 

     一、 缘起和宗旨

    “龙湖文学奖”由安徽财经大学(原安徽财贸学院)原龙湖诗社校友于2014 年4月倡议出资设立。本奖为传承发展“龙湖诗社文化”、鼓励大学生文学创作,倡导安财的人文精神,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而设立。由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主办,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协办 。

    二、评选机构

    “龙湖文学奖”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整个活动的指导、组织和监督工作。由安徽财经大学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龙湖诗社校友代表、学校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的领导或专家。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评选工作。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坚持文学的原创性、思想性和艺术性,评选出最能代表安徽财经大学文学水平的优秀作品。

    四、评选范围和要求

    1、范围: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2、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内蕴丰富,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而多元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艺术上有较高的品味或一定的个性。

    3、参赛文学作品评选分为诗歌、散文、小说三组;每位作者每种类型投稿限1~5篇,但同一体裁只评一篇获奖。是否发表过不限。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有抄袭、剽窃等情况,一旦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五、文学奖奖金来源、金额、名额和评奖时间

    龙湖文学奖由安徽财经大学原龙湖诗社校友提供经费,暂定每年5000元,用来支付获奖作者奖金。

其中,设综合金奖一人,奖励在多种体裁的写作中皆有卓越表现的作者,奖金1000元。

    诗歌、小说、散文三组各设:

    一等奖:1人,每人500元;

    二等奖:2人,每人300元;

    此外,不分文体,设优秀奖7人,每人100元

    龙湖文学奖暂定每年评选一次,为11月份。评奖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奖项空缺,经费留作活动基金。

    获奖部分作品会发表在本校校报、《尔雅》杂志上,并推荐到校外报纸杂志公开发表。并于时机成熟时,结集出版。

    六、报名及投稿方法

    1、本次评选活动采用以个人报名为主,学院推荐为辅的方式进行;

    2、投稿方法:打印稿(附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至各个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由各学院统一交至文学社社长付帅处;电子版交至电子邮箱862843459@qq.com

    3、排版要求:电子文档用Word格式排版,A4纸页面,标题黑体3号,副标题黑体4号,正文宋体4号,在标题下方署名(包括学院、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七、评选程序

    1、初评:经校团委组织初评小组检查各项稿件,合格者交由终审小组评定名次,初评淘汰之作品不参加终审,亦不予退件。

    2、终审:由文艺学院组织成立终审小组,聘请校内外专家、作家参与,每组至少三位。

    3、审批。校团委办公室汇总、复核获奖对象材料,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请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

    4、颁发证书。 “龙湖文学奖”颁发仪式暂定12月初。邀请学校领导和龙湖诗社校友参加,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宣读获奖作品简评。并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5、奖金发放。“龙湖文学奖”奖金发放工作由校团委办公室和学校财务处负责,奖金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卡。

    八、评奖纪律

    严禁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审委员会成员和所有参加具体评审工作的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奖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