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校友返校活动管理,保障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校友接待服务质量,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返校聚会活动的组织者(学院或班级)应落实专人负责校友返校活动的全程组织工作,落实活动经费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应将校友返校活动的有关信息提前一周告知校友工作办公室(节假日、周末顺延),以便校友办帮助联系落实相关事宜。
第三条 返校的校友,视不同情况,按照本办法予以接待。
1.因学校公务需要邀请返校的校友,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学院、部门共同接待,其活动安排由学校办公室和校友办拟定。相关费用由校办负责。
2.每年一次的毕业三十周年校友返校聚会活动由校友办和相关学院共同接待,活动安排由校友办和相关学院协商确定。除往返、食宿之外的其他相关费用由校友办和相关学院共同负责。
3.以年级、专业、班级等为单位组织的校友返校活动,有归属学院的由学院负责安排接待,没有归属学院的,由校友办协助联系相关事宜。费用由所在学院和返校年级、专业、班级负责。
4.以个人名义返校,由其所访问的老师、同学、朋友及相关学院负责接待。
第四条 校友以年级、专业、班级等为单位返校活动的主要形式
1.纪念大会形式。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向校友介绍学校的概况和发展规划。
(2)校友代表向学校汇报自己的个人发展情况,向学校发展提出建议等。
参加人员:校领导、相关学院党政负责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返校校友等。
2.参观校园并合影留念。
3.向母校赠送礼品、认养树木或捐款(自愿原则)。
4.校园餐厅午餐会。
5.经学校同意的其他校园活动。
第五条 根据组织者和返校活动的需要,校友办可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参会。
2.协助联系提供校内校友活动和会议场所。
3.协助联系落实校内参观场所。
4.联系“校情讲解团”陪同参观校园。
5.根据要求协助联系住宿、交通等事宜。
6.在校友会网站等媒体上报道活动情况和发布相关资料等。
7.其他需帮助的事项。
第六条 学校鼓励校友以班级或个人名义,在校园内认养或栽植树木、设置永久性纪念标志。
第七条 校友向学院或学校捐赠的礼品由学院或校友工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代为收取。对校友捐赠资金、实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第八条 所有返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于一周内将班级(专业/年级)同学通讯录、集体照片、校友自愿捐赠的清单等相关材料提供给校友工作办公室留存。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